26日,记者从浙江金华婺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获悉,一老大爷为了止牙疼,竟种了160株罂粟花,目前,王大爷家的罂粟已经被全部铲除了。
25日早,淅淅沥沥的小雨依旧下个不停,但这也未能阻挡婺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日常的走访巡逻。
上午9时许,民警在河盘桥附近走访,一切都如往常一样的和谐。而就在民警准备返回所里的时候,却恰巧看到了一住户天台上露着一株株疑似罂粟的东西,随即停下脚步,敲门准备向主人家询问情况。可过了好一会儿也无人来开门,猜想屋内应该没人,便先离开了。
第二天4月26日上午10时许,民警再次来到该住户家中。一看,原来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大爷,后到天台上仔细一数大爷竟种了160株罂粟。
俗话说:牙痛不是病,疼起来真要命。今年82岁的王大爷正是为了止牙痛,从2014年起便开始种植罂粟。每当自己牙痛的时候,就摘几个炒进菜里一起吃。
王大爷说:“我知道种植罂粟是犯法的,所以谁也没告诉,想着才100多株应该不会被发现,因此就一直这样偷偷的种着。果然,纸包不住火,还是被警察同志查到了,以后不会再心存侥幸。”
现民警已将王大爷家中的160株罂粟全部铲除。
根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:非法种植罂粟、大麻等植物的,一律强制铲除;同时规定:种植罂粟数量五百株以上的或者抗拒铲除的、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,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,应受刑事惩罚。
对于种植数量较少尚不构成犯罪的,则给予治安行政处罚,在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一条中规定: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的,处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,并可给予三千元以下的罚款。